學生市民卡
臺南市市民卡學生卡(數位學生證) (自110年1月1日起停辦)
注意事項:以往在校內申辦過學生卡之學生,110年7月31日前尚可透過底下[三、我的學生卡遺失了,該怎麼辦?]中提及之方式處理遺失卡片;但自110年8月1日起則改為自行攜帶戶口名簿向各區公所申請辦理市民卡(優待卡),卡片費用100元。
一、學生卡可以做那些事?
可使用於臺南市圖書館借閱、搭乘北高捷運、公車客運、台鐵、公共自行車、小額消費、繳納各項規費、觀光景點出示優惠等,使用範圍將陸續增加中。
二、學生卡要如何儲值和查詢餘額?
目前開放的加值據點:便利商店(7-11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)、捷運車站、屏東客運、國光客運、台鐵車站售票口或補票處(依台鐵官網公告為準),A+1精品百貨、順發3C量販(南部)。更詳細參考內容請至臺南市市民卡網站查詢: http://civilcard.tainan.gov.tw/page.asp?nsub=A6A300
三、我的學生卡遺失了,該怎麼辦?
開通儲值功能(同意提供個資)之學生卡補辦流程
i-PASS一卡通學生證掛失網址
https://www.i-pass.com.tw/MissDigitalStudentIDCards
未開通儲值功能(不同意開卡)之學生卡補辦流程
請自行下載,將(未開通)學生卡遺失補發劃撥單及 學生問題處理申請單 繳費完成之收據及填寫完整之申請單交至註冊組
畢業之後的學生證還能使用嗎?
一、畢業生之數位學生證,其學生身分別註記設定期限,國小至該年度10月31日。學校如未收回註銷者,於前開期限內仍具有使用市民卡之學生相關優惠。如逾設定期限則變更為一般普通卡別,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臺南市學生卡過前揭效期後,票卡依舊可使用,但轉為普卡費率扣費;且畢業後即轉為不記名式票卡,無法掛失,若欲享
有記名掛失服務,可至一卡通官網 https://www.i-pass.com.tw/進行一般卡記名申請(因票卡上有個人資料,故僅接受本人申
請記名)。
(二)臺南市學生卡因無法確認其戶籍,故過畢業效期後搭乘臺南市公車以一般普通卡之費率扣費。
(三)有關搭乘臺灣鐵路之交通優惠,係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規定辦理,而未有上開效期設定之適用。
二、畢業生學生卡至市立圖書館申請借閱注意事項:
(一)卡被學校收回註銷者:請出示健保卡或身分證(擇一)。
(二)卡未被學校收回者:持原卡借閱,不受影響。
(三)以上事項,學生於本市新學校就讀後,因學程級別已不同,請持新發之學生卡使用及識別。